更新时间:2017年12月11日 编辑:zhqy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数量
本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学校将在山东省教育厅下达名额内限额推荐。
二、申报类型
本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设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两大类型,分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九大类别。
理论创新类成果是指对高等教育教学理论等进行研究,2010年以来形成的有重大理论突破和发展、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理论成果。
实践创新类成果是指在现代教育理念指导下,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凝练形成的,经过2年以上(特等奖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突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申报材料
申报成果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11份),同时提交PDF格式电子文档,以“申报单位名称+成果名称+申请书”命名。
(二)其他佐证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同时提供查重报告)、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相对应的支撑材料。提交纸质材料2份(合装成册并列出材料目录,A4纸双面印,不超过200页码)。
(三)成果如为教材或著作,提交样书2本(套)。
(四)成果如含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为常见视频格式,以“申报单位名称+成果名称+视频材料”命名。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教学成果奖作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工作水平、提高教师能力的重要抓手,作为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组织好推荐评审工作
(二)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深入挖掘、全面整合相关成果推荐申报,对申报成果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上报成果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取消相关成果申报资格并对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各部门、 单位于2017年12月14日11:00前,将本单位推荐的纸质版成果相关材料及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办公楼319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杨晨OA邮箱。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