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教育厅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年12月11日 编辑:zhqy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数量

本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学校将在山东省教育厅下达名额内限额推荐。

二、申报类型

本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设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两大类型,分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九大类别。

理论创新类成果是指对高等教育教学理论等进行研究,2010年以来形成的有重大理论突破和发展、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理论成果。

实践创新类成果是指在现代教育理念指导下,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凝练形成的,经过2年以上(特等奖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突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申报材料

申报成果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11份),同时提交PDF格式电子文档,申报单位名称+成果名称+申请书命名。

(二)其他佐证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同时提供查重报告)、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相对应的支撑材料。提交纸质材料2份(合装成册并列出材料目录,A4纸双面印,不超过200页码)

(三)成果如为教材或著作,提交样书2本(套)。

(四)成果如含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为常见视频格式,申报单位名称+成果名称+视频材料命名。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教学成果奖作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工作水平、提高教师能力的重要抓手,作为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组织好推荐评审工作

(二)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深入挖掘、全面整合相关成果推荐申报,对申报成果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上报成果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取消相关成果申报资格并对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各部门、 单位于2017年12月14日11:00前,将本单位推荐的纸质版成果相关材料及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办公楼319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杨晨OA邮箱。

附件: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相关材料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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