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年01月11日 编辑:haifeng

校长信箱是校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领导了解师生员工心声意愿、解决困难问题的重要途径,加强校长信箱管理是推动学校民主建设、促进学校发展的重要手段。为了有效发挥校长信箱的重要作用,现作如下规定:

一、校长信箱由综合信箱和单位信箱构成。综合信箱负责受理反映具有普遍性、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的、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或多次反映仍未得到解决的问题。单位信箱负责受理各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二、综合信箱的信件由校长处理,或由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协助校长处理。单位信箱由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处理。

三、校长信箱要明确专人管理,保持畅通。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信箱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受理师生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复处理结果,并将处理和回复情况报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备案。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信箱的工作情况加强监督和检查。

四、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负责将各部门、单位处理和回复情况整理形成《校长信箱师生来信摘要》,并定期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五、校长信箱的信件,相关单位应及时受理。需要回复的信件,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遇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说明。

六、校长信箱的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师生员工的信件。对处理不力,并造成较大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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